「音樂大師培育計畫」參與國際音樂營獎助金設置辦法

 參與國際音樂營獎助金設置辦法 

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06年度「邁向頂尖大學計畫」

「音樂大師培育計畫」橋接計畫

 

  1. 宗旨 – 為鼓勵與獎助本系學生進德修業,參與國際音樂營,以增進學生參與國際樂壇之經驗,並提升台灣音樂發展之國際能見度,特訂定本辦法。
  2. 對象 – 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學系在學之學士班及碩士班學生。
  3. 獎助金額 – 參加音樂營所需註冊費或報名費用。因各音樂營收費不一,將依實際活動所需費用於核定獎助金額內核實支應。
  4. 申請資格條件: 須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。
    (1)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學系在學之學士班或碩士班學生。
    (2)參與校外國際音樂營(參閱附件)。
    (3)音樂營期間限定為106年5月1日至8月31日。
  5. 申請表件
    (1)申請表(請至https://goo.gl/hNhdU1下載)
    (2)歷年成績單正本(清楚標示主修成績)
    (3)音樂營錄取證明
    (4)音樂營課程與師資簡介(可檢附音樂營活動簡章)
    (5)音樂營繳費影本
    (6)交通費繳費影本
  6. 申請時間:即日起至2017年6月28日,若有申請通過將另行通知。(請先保存音樂營活動繳費證明正本及機票票根正本)
  7. 申請資料請繳交至音樂系辦公室(教務)-許育禎助教,聯絡電話:02-7734-3013。

 

附加檔案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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