注意事項 一、每次上課由學生填寫及繳交,請教師驗核;師生均須共同簽名負責,如有不實以扣分論。 二、術科個別課程每人每學期每科目填寫一張,期末會公佈缺交名單與扣分狀況。 三、上課日若遇國定假日、學生或教師請假亦需填註,教師與學生皆須簽名。 四、填寫週數依學校規定辦理。 五、期末檢查繳交時間為期末考當週星期一 10:00 前,繳交回辦公室核算。 以下三種情形會扣分: 1.期末考當週週一10:00前未繳交回系辦公室核算者視為遲交,即扣當科總平均 3 分。 若遲交且當日內未補交者則視為未繳交,加扣當科總平均 2 分。 2.指導教師簽名少於15次,缺1次扣當科總平均1分,缺2次扣當科總平均2分,依此類推。 (因放假、請假而缺次,請在記錄表備註欄上註明並由老師簽名認證) 補課須知一、學生缺課必須事先向授課教師請假,並說明原因,如獲補課者請於補課欄內確實記錄之(加註原缺課日期)。為維護學生之受教權,教師請假請確實補課,以免影響學生之期末成績。 二、除系內行事曆上之音樂會或持校方正式公文外,均不得請公假,並不得連續申請兩次。 三、一週內不得連續補課兩次以上,不含兩次。 四、本欄由師生共同簽名負責。如有不實,以扣分論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