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、副修考試請依規定應考時段截止前30分鐘完成報到

主、副修考試必須依照公布的應考時段依考序應考,並於規定應考時段截止前30分鐘完成報到。2/2上午豎琴吉他、2/3上午鋼琴副修試場一、2/3下午鋼琴主修試場一與試場二、2/3下午作曲主副修試場,請考生特別注意所公布之應考時段,並及早完成報到。例如,作曲主副修2/3上午考試於08:30-12:30 辦理,請最遲於中午12點前完成報到,下午考試於14:00-17:00 辦理,請最遲於16:30前完成報到。實際號序詳見網頁公告,未依上述規定者視同棄權。